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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曹帅:安庆市当街行凶案件引发的思考

来源:四川法治报作者:admin1234时间:2021-06-11

   据环球时报报道,2021年6月5日,安徽省安庆市发生了一起恶性持刀伤人事件,一男子当街持刀乱砍,造成6人死亡、14人受伤。
   而就在十几天之前,辽宁省大连市也发生了一起轿车撞人逃逸案件。5月2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驾驶黑色轿车行驶至人行通道斑马线处,将多名行人撞倒后,继续行驶追尾一辆厢式货车,随后弃车逃逸,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
   短短十几天的时间,接连发生两起恶性行凶案件,夺走了十余条无辜的生命,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倍感痛心之余,我们也能够发现这两起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行为人因厌世泄愤而行凶报复社会,丧心病狂、毫无底线地将行凶目标对准了无辜群众。
网络声讨铺天盖地,许多网友义愤填膺地表示,对待这种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就不能简单地枪毙了事,这样太没有威慑力了,而是应该效仿古代的酷刑,凌迟、五马分尸等等,杀一儆百、以儆效尤,自然就都怕了,以后就没有人敢再犯了。
   我要说:怕,他们肯定怕,但是怕不代表就不敢犯罪。
   明朝朱元璋重典治贪腐,实行剥皮揎草,就是把贪官完整剥皮,填入稻草,然后放在衙门门口或者大堂后面,用以警告继任的官员,切勿贪赃枉法。但即便是动用了这样的酷刑,类似的贪腐行为还是未能明显减少,他不得不感叹,朝杀而暮犯,酷刑无法从根本上杜绝贪腐。
   同理,针对接连发生的嫌疑人行凶报复社会的问题,不是靠法律重判严惩就能彻底解决的。报复社会型犯罪的发生,从内外动因来看,既有行为人的个人原因,也有着复杂的社会环境因素。所以,我们既不能把此类犯罪的发生归责于社会,将行为人视为社会不公的受害者而滥施同情心,也不能将犯罪行为的发生仅仅归咎于个人,而对当前存在的种种社会问题视而不见。
   逝去的生命已无法挽回,但鲜血换来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深刻总结反思。该如何正确看待近年来接连出现的恶性报复社会案件?如何严防死守,防止悲剧重演以告祭亡灵?
   一、完善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实现优势互补、有机衔接
   古人有言,祸患常积于忽微。要未雨绸缪,积极主动地把握好群众的所思所想和利益诉求,力求将矛盾化解于早、化解于基层、化解于萌芽。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联动中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有效弥补单一调解体制存在的缺陷,协调做好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的错位互补工作关系,实现调解信息的互通、调解情况的互馈、调解经验的互鉴。
   二、强化重点场所防范力度,做到统筹布置、重点排查
   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防范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点多面广任务重,这就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要针对报复社会型犯罪的特点,高屋建瓴、统筹安排,重点做好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治安防控,尤其是要加强对情绪行为偏执人员、对社会极端不满人员等各类高危人群的网格化排查,确保做到排查到位、管控到位。
   三、加强立体化宣传教育,做好心理干预、全面覆盖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唯有坚持不懈地推进群众心理健康建设和法治宣传,才能从底层逻辑上筑牢公共安全屏障。通过建立覆盖全社区的心理诊所、专题讲座、社会法治宣传等方式,引导重点人群对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挫折、困难等负面情绪进行自我调节,认清犯罪危害,以消弭极端情绪诱发的犯罪。

   一言以蔽之,众人拾柴火焰高,和谐社会需要多方共建共治,需要长期关注和投入。通过此文我也希望大家平日里提高警惕,逛街走路少看手机,对身边的人和事多留个心眼,保护好自己和身边人的安全。



来源:四川法治报

作者:四川坤弘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 曹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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