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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展示
坤弘案例|租车遇事故,责任谁承担?
来源:作者:admin123时间:2025-02-07
图片来源网络
过年回家,假日旅游,租车自驾日益成为年轻人出行的一种新选择,但如果在租车出行中不慎发生事故,其责任到底该如何承担呢?
案件回顾
小美向小帅所在的汽车租赁公司租借一辆小型汽车用于节假日出行,自驾前往景区。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小美应妥善使用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在租借过程中,小美驾驶该车在转向时与张三驾驶车辆相撞,造成两辆机动车损坏。
事故发生后,经交警认定小美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三无责任。张三与小美协商未果后,遂起诉小帅和小美及租赁车辆保险公司,要求共同赔偿其车辆损失。小帅亦起诉小美,要求其赔偿租赁车辆修理期间的租金损失。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查认为,小帅在出租车辆过程中对于事故发生并无过错,故对于张三主张小帅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于张三主张的损失费用,经法院认定后,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小美赔偿。小美和小帅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小帅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小美交付租赁车辆,小美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小帅主张车辆维修期间为50天,小美抗辩维修期间过长,考虑汽车损坏的实际情况和维修等待时间,法院酌情确定案涉车辆维修时间以30天为宜,判令小美按照合同约定的日租金标准向小帅支付车辆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
法条链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律师提醒
四川坤弘律师事务所律师提醒各位承租人,在您享受租车出行便利的同时,请务必了解其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及责任。为了尽可能的规避租车出行的风险、避免引发争议,坤弘律师建议承租人在租车各环节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签订租车合同
1、选择正规租车公司签订租车合同:
核实公司资质,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保险、责任划分、违约赔偿等内容。
2、核实车辆证照:
• 核实车辆登记证,确认车辆权属合法有效;
• 核实车辆行驶证、年检纪录等,确认合法有效;
• 确认车辆保险是否齐全和足额,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如车损险、三者险等)。
3、检查车辆状况:
• 交车前仔细检查车辆外观、内饰及性能,记录并拍照留存任何现有损坏;
4、留存租车相关凭证:
• 交车时务必留存好租车合同、验车单、押金和租金付款凭据以及车辆证件等。
二、租车期间
1、合理使用车辆:
• 提前熟悉车辆操作方式,正确妥当驾驶,避免以暴力性、损害性等不当方式驾驶车辆;
• 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车辆,不得擅自转租或用于约定之外的用途;
• 注意车辆保养,避免人为损坏。
2、遵守交通法规:
• 安全谨慎驾驶,避免违章行为(如超速、酒驾等);
• 妥善保管车辆及相关证件。
3、及时处理事故:
•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联系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
• 保护现场,留存证据(如照片、视频等)。
三、还车时
1、按时还车:
• 避免因超时产生额外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2、保持车况良好:
• 还车前检查车辆,确保与取车时一致,并索取相应还车凭证。
3、结清费用:
• 及时支付租金、结算押金及其他费用,并索取发票。
四川坤弘律师事务所祝您出行顺利,旅途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