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示放弃继承权的案例 - 案例展示 - 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坤弘律师事务所 坤宏法务
您好,欢迎来到四川坤弘律师网!
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坤弘律师事务所 坤宏法务
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 案例展示 > 明示放弃继承权的案例

案例展示

明示放弃继承权的案例

来源:作者:时间:2016-06-15

  【法律导读】

丁某的父亲几年来一直卧病在床,丁某嫌弃父亲是个累赘,于是提出让父亲住到弟弟家,由弟弟负责照顾,还表示今后父亲的遗产自己也不要。但是遗产分割以后,丁某得知父亲生前还收藏了一些宋代的字画,现在这些都归了弟弟,于是要求弟弟分一些字画给自己,那么,像丁某这样放弃继承权又翻悔的可以再取得继承权吗?

【案件经过】

父亲去世以后,兄弟姐妹商量如何分遗产时,丁某也对兄弟姐妹表示自己说话算数,不要遗产。丁某得知父亲生前还收藏了一些宋代的字画,要求弟弟分一些字画给自己,弟弟说丁某已经明确表示自己不赡养老人,也不分得遗产,现在翻悔没有道理。

【法律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和《继承法意见》第47条的规定,丁某的兄弟姐妹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丁某对大家明确表示自己不要遗产,已经产生了放弃继承的效果。根据《继承法意见》第50条的规定,遗产处理完毕以后,丁某翻悔想要继承父亲的字画,法律不予承认,丁某不能再取得继承权。

 

上一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下一条: 卷走二十万,保姆市场乱象亟待规范